内蒙古 永江佳 源 科 技 有 限 责
任公 司,公 司股东 之 一 黄 海 涛 先 生
(身 份 证 号 码:xxxxxxxxxxxx)
已 经去世 ,目前该 股 权 继 承 人 尚 未
完成股权继承。 望黄先生的继
承人看 到此信 息后 ,尽 快 与 我 公 司
取 得 联 系 , 履 行 完 成 股 权 继 承 手
续。 特此声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秀英女士:
根 据 债 权 人 梁 丽 芳 与 刘 小 北 达 成 的
债权转 让协议 ,现将债 权人梁 丽芳 (身 份 证
号xxxxxxxxxxxxxxxx)拥有的债务人陈秀
英 (身 份 证 号 xxxxxxxxxx)欠 到 债
权人梁丽 芳(2020)粤 1971 民 初 14219 号案
(已 生 效 )全 部 债 权 款 项 及 权 益 [相 关 凭 证
详见甲方 (2020)粤 1971 民初 14219 号判决
书] 债权 及其附 属权益 依法转 让给刘 小北 ,
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及时将该
笔款项向刘小北付清,否则还应向刘小北承
担后续产生的利息。 专此通知! 本通知自形
成之日即发生效力,特此告知。
债权人:梁丽芳 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