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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1.将上海民享股权管理有限公司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除名;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再继续经营,即日解散;3.合伙人包春梅、曹俊辉、赵宗兴、宋新艳、严新玉组成清算组(负责人为包春梅),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算人(以下简称“清算组”),具体负责清算期间清算事务的办理/执行;4.清算组刻制清算组印章;5.清算组接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账簿、公章、经营相关合同等文书、手续、物品。
现清算组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和约定,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二、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三、清算组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清算职责,并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运营情况,以投资人利益大化原则尽快完成清算工作。
附:清算组方式(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3号楼501室;邮政编码:;人:包春梅;: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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