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津饮品有限公司刘洋(工号)、颜士权(工号)贰员因违反《康饮事业员工奖惩管理办法》4.4.4之AB条“有潜在的犯罪或严重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欺诈、、篡改印章/记录/文件(如财务文件、医疗、休、报销凭、费用、雇用信息或差旅费用表单等);在现金、凭证、记录、利润或者账目的处理上有以不当得利为目的之违规行为;以及虚报开支、加班情况、骗取休或其他利益者”规定。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1日与其两人解除劳动关系。并请即日起15日内回办公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华业大厦D座9楼909室,办理离职交接等相关手续。
特此声明
吉林市津饮品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债权及资产转让通知书
致: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安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司于2017年12月19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售后回租)》、《租赁物买卖合同》,依据(2019)粤03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贵司应向我司支付的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元。现深圳中安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将《(售后回租)》项下的全部债权以及上述《租赁物买卖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至受让人安徽深安有限公司。贵司自上述主债权转让之日起,按照(2019)粤0304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售后回租)》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安徽深安有限公司履行付款等义务。债权受让人安徽深安有限公司收款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安徽深安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里程支行,账号:。说明:1.本债权转让通知自送达(公告)之日起生效,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2.债权出让人方式:曹露,3.债权受让人方式:胡晓晶
特此通知。
债权出让方:深圳中安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方:安徽深安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